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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7-04-11 00:00  浏览次数:[]

一、根据上级有关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起草全校相关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各单位申报年度资产采购计划,负责对各单位申购资产的情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建议。

三、负责全校资产的验收入库等日常管理,负责全校资产的账签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监督、检查学校资产的使用、运行情况,负责学校资产配置、处置拍卖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确保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合理统筹对学校长期闲置、低效运转或者超标准配置的资产进行调剂。

六、负责完善全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全校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七、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工作,提高资产利用率和使用效益。

八、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议决事项的传达、催办和反馈工作,定期汇总、汇报决议的执行情况。

九、根据教育部有关校办企业的文件精神,协助完成学校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及财务会计决算表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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