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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房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7-04-11 00:00  浏览次数:[]

一、负责学校房地产产权管理和资源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起草、制定及修改学校公用房管理规章制度与实施办法。

二、负责学校公用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工作。做好学校土地和公用房的数据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负责学校各类公用房的统筹分配与调整、管理与使用监督,提高公用房的使用效率。

四、负责学校经营性用房的出租、出借及相应合同的签订工作,监督经营性用房的经营、管理等活动。

五、负责学校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和维护工作,负责学校公用房维修审批工作,参与学校新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六、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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